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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关于魏茂东等5人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年9月19日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
机构代码
事由
执法依据
处罚结果
执法主体
日期
1
普2410010158号
魏茂东
在闵行区三鲁公路2999号在建(构)筑物上张贴宣传品
违反了《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五款、第六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罚款人民币一佰元整
浦江镇人民政府
2024.9.11
2
普2410010159号
朱丽萍
在闵行区三鲁公路2999号在建(构)筑物上张贴宣传品
违反了《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五款、第六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罚款人民币一佰元整
浦江镇人民政府
2024.9.11
3
普2410010172号
施江平
在闵行区浦江镇永南路西新路路口附近在建(构)筑物上张贴宣传品
违反了《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五款、第六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罚款人民币一佰元整
浦江镇人民政府
2024.9.11
4
普2410010165号
杜乃林
在闵行区召泰路北徐路路囗本市村庄范围内乱倒垃圾
违反了《上海市集镇和村庄环境卫生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根据《上海市集镇和村庄环境卫生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罚款人民币拾元整
浦江镇人民政府
2024.9.12
5
普2410010166号
汪子松
在闵行区立跃路与林海跨线桥绿地本市集镇范围内随意堆积、堆放杂物造成环境污染
违反了《上海市集镇和村庄环境卫生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条第二款,根据《上海市集镇和村庄环境卫生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罚款人民币拾元整
浦江镇人民政府
2024.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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