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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佳欢责令改正事先告知公告(损坏房屋承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年1月6日

施佳欢(3101151987****2223):

本机关于 2025年12月26自出具《责令改正事先告知书》(文书编号: 沪(闵)浦府责改先告字(2025)第010213号)因通过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责令改正事先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公告联系人:顾清毅  联系电话: 18121086075

 

: 《责令改正事先告知书》(文书编号: 沪(闵)浦府责改先告字(2025)第010213号)

 

 

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6日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