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卫医听公(2024)2号
本机关定于2024年4月16日10时00分,于闵行区卫健委(友东路358号3号楼)106会议室,就上海诺贝川口腔门诊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技术管理制度、安全措施不健全、伪造病历资料一案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
特此公告。
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