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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凡宜科技电子有限公司等5个行政处罚公示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6日
序号处罚决定书文号行政相对人法定代表人机构代码事由执法依据处罚结果执法主体日期
12120254224上海凡宜科技电子有限公司吴定国91310000607405346H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现状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四)项、《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五十条第(四)项警告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10/31
22120254225上海臻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张春艳913101123231286582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现状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七十二条第(四)项、《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二)项、第五十条第(四)项警告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10/31
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警告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未接受职业卫生培训警告
未按照规定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警告
32120252297上海爱及时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陈运辉91310112MA1GE9F42W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水质进行卫生检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警告,1500元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11/3
42120254227上海晨隽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曹智慧91310112301401596F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四)项、《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二)项警告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11/6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未接受职业卫生培训警告
52120254226上海星创汽车维修有限公司梁立军91310112MA1GBRHA7A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第七十二条第(四)项警告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11/6
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警告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警告
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警告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