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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闵行区福俪阁美容店等2个行政处罚公示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年3月9日
序号处罚决定书文号行政相对人法定代表人机构代码事由执法依据处罚结果执法主体日期
12120262006上海市闵行区福俪阁美容店张福群92310112MAEX9YDX7T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2024修订)》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警告,罚款1100元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2/27
22120262009上海市闵行区理予理发店(个体工商户)万玉生92310112MAK3F2GA78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 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2024 修订)》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
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罚款1100元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2/27
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警告,罚款1100元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