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告书公告 文号:闵催公告[2023]0006 上海美逆医疗美容门诊部: 本机关于2023年9月21日对你单位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发出222023004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但你单位到期未履行该处罚决定。由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闵机构催[2023]0005号催告书,要求你于2024年 1月18日前向本市工商银行或者建设银行的代收机构缴纳罚款叁万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至本机关监督所(地址: 闵行区莘东路520号305室)领取催告书,逾期视为送达。催告书内容详见 闵行区人民政府网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公告联系人:王浩,联系电话:64985297。 上海市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7日
催告书 文号:闵机构催[2023]0005 上海美逆医疗美容门诊部: 本机关于2023 年9月21日发出第222023004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你单位于2023 年10月23日前将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缴至本市工商银行或者建设银行的具体代收机构,但你单位至今未履行该处罚决定。现要求你单位于2024年1月18日前向上述代收机构缴纳罚款。 如你单位对此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可在接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到医疗卫生综合监督科进行陈述和申辩,联系人:王琛芳,联系电话:64988067,联系地址:上海市莘东路520号405室。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 若逾期仍不履行本通知,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上海市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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