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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雅悦养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等15个行政处罚公示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年7月10日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 机构代码 事由 执法依据 处罚结果 执法主体 日期
1 2120242542 上海雅悦养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宋黎 91310112MAC0N2H83M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警告,罚款600元 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7/8
2 2120242543 向碧英(上海市闵行区碧英美容店的经营者)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警告,罚款800元 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7/8
3 2120242553 苑殊(上海)美容美发有限公司 许亮亮 91310112MA1GE79W8P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警告,罚款1500元 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7/8
4 2120242544 万东元      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且不听劝阻的 《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十九条 罚款100元 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7/8
5 2120242545 张富钧      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且不听劝阻的 《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十九条 罚款100元 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7/8
6 2220240515 上海国瑞怡康国康门诊部有限公司(上海国瑞怡康国康门诊部) 彭泽蔚 91310112MA1GC5UX3H 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 警告,罚款25000元 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7/8
7 2120245518 黄水明(上海市闵行区星中旅馆的经营者)     公共场所管理单位违反规定造成公共场所的卫生设施不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卫生标准和规范要求 《上海市传染病防治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罚款2100元 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7/8
8 2120245520 上海伊康健身管理有限公司 白江凌 91310112323149870D 公共场所管理单位违反规定造成公共场所的水质不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卫生标准和规范要求 《上海市传染病防治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罚款2600元 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7/8
9 2120249503 上海摩尔同乐口腔医院有限公司(上海摩尔同乐口腔医院) 王三矛 91310112MA1GBBD81R 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罚款2700元 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7/8
10 2120248506 上海仕政物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程瑜 91310112MA7D5E4W49 未按照规定对供水设备、设施采取相应的卫生防护和安全防范措施 《上海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 罚款1100元 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7/8
11 2120248507 蓝飘尔(嘉兴)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牟俊蓉 91330402MA2CXE253K 生产、销售未取得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涉水产品 《上海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 罚款2500元 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7/8
12 2120248505 上海圆外物业集团有限公司 李俊南 91310117759007515N 未按照规定对供水设备、设施采取相应的卫生防护和安全防范措施 《上海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 罚款1100元 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7/8
13 2120248504 上海祥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黄勇 91310112745620298G 未按照规定对供水设备、设施采取相应的卫生防护和安全防范措施 《上海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 罚款1100元 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7/8
14 2120244505 上海勤劳箱体制造有限公司 陈泾梁 9131011213331584XG 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现状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四)项、第七十二条第(四)项、《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五十条第(四)项 警告 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7/8
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 警告
15 2120244506 上海轮先塑胶有限公司 高华栋 91310112774346486P 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四)项 警告 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