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佳赫康健身(上海)有限公司等3个行政处罚公示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年8月10日
| 序号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 | 法定代表人 | 机构代码 | 事由 | 执法依据 | 处罚结果 | 执法主体 | 日期 | | 1 | 2120262046 | 大佳赫康健身(上海)有限公司 | 白玉林 | 91310112MADFYADR0U | 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 | 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警告,罚款1000元 | 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6/8/7 | | 2 | 2120262044 | 上海市闵行区露妮美容店(个体工商户) |
| 92310112MAEB5BJN9F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2024 修订)》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警告,罚款700元 | 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6/8/7 | | 3 | 2120262041 | 上海依程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徐燕 | 91310112MA1GEY475J | 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2024 修订)》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警告,罚款16000元 | 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6/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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