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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关于上海焕妍庭美容有限公司等5个行政处罚公示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年2月10日
行政处罚情况公示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
机构代码
事由
执法依据
处罚结果
执法主体
日期
1
2120255203
上海焕妍庭美容有限公司
张留珍
913101155680328140
公共场所管理单位违反规定造成公共场所的顾客用具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上海市传染病防治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罚款2100元
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2/8
2
2220253202
吴璀
医师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七条
警告,罚款11000元
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2/8
3
2220253204
顾准咏
未按照规定履行告知义务或者取得知情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五条第(一)项
警告
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2/8
4
2220253206
余水玉
非医师行医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没收违法所得500元,罚款60000元
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2/8
5
2220240551
上海凯拉美容咨询有限公司
靳丹丹
9131010157740371XL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没收违法所得347元,罚款51000元,没收器械
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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