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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汉阳宫休闲服务有限公司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6年2月2日
序号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按规范
案由填写)
被处罚自然人姓名、被处罚企业或其他组织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
(企业或其他组织填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或其他组织填写)
处罚事由处罚依据处罚结果
(罚种及罚幅)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作出处罚
的日期
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公示期限
行政处罚

履行方式
行政处罚

履行期限
1第2120250044号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上海汉阳宫休闲服务有限公司邓越91310112MA1GB9NP9N当事人在未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设置游艺设备为消费者提供游艺服务,截至案发获取违法所得人民币6105元,属于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处罚。1、责令关闭(以责令关闭的方式予以取缔);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陆仟壹佰零伍元。
上海市闵行区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1月21日//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