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好时树体育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未经许可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且逾期未关闭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14日
|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按规范 案由填写) | 被处罚自然人姓名、被处罚企业或其他组织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企业或其他组织填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或其他组织填写)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罚种及罚幅)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作出处罚 的日期 | 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 | 公示期限 |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 | 行政处罚 的 履行期限 | | 1 | 第2120250032号 | 未经许可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且逾期未关闭 | 上海好时树体育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 缪林 | 91310112MADNW6FC62 | 当事人曾因未经许可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1月3日被本机关责令关闭游泳池,但2025年8月6日本机关再次检查时仍未关闭,当事人的行为属于未经许可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且逾期未关闭,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 罚款人民币壹拾万零壹仟元 | 上海市闵行区文化和旅游局 | ############# | / | /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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