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铭留会健身管理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5年1月2日
|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表 |
| 填报部门:稽查三科 负责人:张敏智 填报人员:何畏 联系电话:021-64926616 填表日期:2024年12月27日 |
|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按规范 案由填写) |
被处罚自然人姓名、被处罚企业或其他组织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企业或其他组织填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或其他组织填写)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罚种及罚幅)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作出处罚 的日期 |
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 |
公示期限 |
行政处罚 的 履行方式 |
行政处罚 的 履行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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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20240075号 |
未经许可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 |
上海铭留会健身管理有限公司 |
赖文魁 |
913101120530374210 |
2024年10月8日13时30分至14时11分,本机关执法人员何畏(上海市行政执法证号:09001021033)、王玉雷(上海市行政执法证号:09001021007)在出示执法证件后,依法对当事人开设于上海市闵行区颛兴路88弄5幢4号地下1层的场所进行检查。当事人正对外营业,对外经营名称“铭留会紫薇颛桥店”,执法人员现场查见当事人泳池内有泳客正在游泳。当事人以销售会员卡的形式招募会员,会员卡可用于该场所内的所有项目(含游泳);当事人现场未能出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
责令当事人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关闭游泳池。 |
闵行区文化和旅游局 |
2024年1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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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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