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禧悦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歌舞娱乐场所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5年6月5日
|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表 |
| 填报部门:稽查三科 负责人:张敏智 填报人员:何畏 联系电话:021-64926616 填表日期:2025年6月3日 |
|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按规范 案由填写) |
被处罚自然人姓名、被处罚企业或其他组织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企业或其他组织填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或其他组织填写)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罚种及罚幅)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作出处罚 的日期 |
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 |
公示期限 |
行政处罚 的 履行方式 |
行政处罚 的 履行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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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20250004号 |
歌舞娱乐场所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
上海禧悦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刘伟 |
91310112MA1GDXRQ9Q |
2025年3月17日本机关收到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移送的《移送案件通知书》沪公(闵)移字〔2025〕第001号,反映于2025年2月19日21时30分,当事人上海禧悦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住所为虹中路535号1幢2层208-209室、3层305-315室,存在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问题,建议本机关对歌舞娱乐场所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歌舞娱乐场所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的规定 |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 |
闵行区文化和旅游局 |
2025年6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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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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