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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豪峰宾馆有限公司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6年3月13日
序号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按规范
案由填写)
被处罚自然人姓名、被处罚企业或其他组织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
(企业或其他组织填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或其他组织填写)
处罚事由处罚依据处罚结果
(罚种及罚幅)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作出处罚
的日期
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公示期限
行政处罚

履行方式
行政处罚

履行期限
1第2320250051号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上海豪峰宾馆有限公司陈钧义9131011278478893192025年12月10日19时56分至20时56分,本机关执法人员何畏(上海市行政执法证号:09001021033)、王玉雷(上海市行政执法证号:09001021007)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当事人开设的名称为“星河汇”的歌舞娱乐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正在营业中。当事人持有《营业执照》,但未能提供《娱乐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了当事人收银台“视易神通收银系统(夜总会)--注册版”,显示8508包厢已处于开房状态,有顾客正在娱乐消费;执法人员微信扫码当事人前台收银二维码显示收款方全称为上海丽向娱乐有限公司;现场执法人员检查点唱系统可正常使用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处罚一、责令关闭(以责令关闭的方式予以取缔);
二、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叁仟捌佰贰拾叁元。
闵行区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3月11日//一年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