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丽响娱乐有限公司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6年9月1日
|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按规范 案由填写) | 被处罚自然人姓名、被处罚企业或其他组织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企业或其他组织填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或其他组织填写)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罚种及罚幅)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作出处罚 的日期 | 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 | 行政处罚 的 履行方式 | 行政处罚 的 履行期限 | | 1 | 第2320260025号 | 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 上海新丽响娱乐有限公司 | 刘甫 | 91310112MACNQAWN0B | 当事人在未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设置卡拉喔凯包房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截至案发共获取违法所得人民币6472元,构成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 以责令关闭的方式予以取缔;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陆仟肆佰柒拾贰元。 | 上海市闵行区文化和旅游局 | 2026年9月1日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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