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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情况公示(2025.8.22)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年8月22日
行政处罚情况公示
序号处罚决定书文号行政相对人类别行政相对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机构代码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事由执法依据处罚结果执法主体日期
1沪闵林罚决字[2025]第2320250104号法人上海市闵行区华漕镇陈家角村民委员会周加纳54310112K1145584XQ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1、处以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三倍的罚款,即人民币 21.2466 万元;2、责令在 2025 年 8 月 30 日前原地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闵行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25.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