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闵行区水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闵水务〔2020〕57号)、《闵行区水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管理规定》(闵水务〔2021〕34号)等相关规定,经2024年第18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闵行区水务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积极落实推进,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管理 决策承办部门要严格按照《闵行区水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管理规定》(闵水务〔2021〕34号)等相关规定,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谋划,把握时间节点,完善实施方案,确保目录内的决策事项有序推进。 二、规范决策程序,抓好落实 决策承办部门要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五大法定决策程序,保障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三、实施动态调整,加强监督 局决策事项目录实施动态调整制度,确需对目录内决策事项进行调整的,按照《闵行区水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办理。局办公室要对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开展全流程的指导和监督,决策承办部门要加强决策事项执行情况的检查评估,切实提升局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 特此通知。
附件:闵行区水务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4年5月30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闵行区水务局办公室 2024年5月30日印发 附件:
闵行区水务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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