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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闵行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年度事项》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年3月19日

 

 

闵府发〔20189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有关单位:

2018年闵行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年度事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积极落实推进,并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明确责任

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是区政府依法履行政府职能、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决定,各承办部门要高度重视,坚持科学、民主、合法的原则,认真对照《闵行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闵府发[2017]19号),按照“一事项一方案”要求,制定工作计划,落实推进事宜。

二、认真落实,规范实施

各承办部门在推进中要做到充分论证,分节点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调研、起草与审查工作,严格按照规范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形成决策事项草案,确保程序完备、过程公开、职责明确,在此基础上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三、动态调整,闭环管理

区政府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施动态调整:一是对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通过议案、代表书面意见以及提案等方式提出的决策建议,经区政府相关部门研究后,认为需要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二是根据上级部门临时工作安排或本区实际需要,认为需要调整或新增重大行政决策的。对符合上述两种情况的,相关部门应主动向区政府报备同意,或直接由区政府调整为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区政府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单位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承办部门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规范实施,形成闭环管理。

特此通知

 

附件:《2018年闵行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2018316

 

 

附件

2018年闵行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共13项)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决策依据

职能部门

1

闵行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规划、计划

区发改委

2

2019年度区政府实事项目安排

区发改委

3

闵行区产业布局规划研究

区经委

4

闵行区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2035年)

区规土局

5

2018年度闵行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调整情况

重大财政资金的使用及安排

区发改委

6

2019年度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

区发改委

7

闵行区视频图像租赁项目二期的实施方案

区公安分局

8

闵行区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政策意见、闵行区关于促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意见政策修订

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区科委

9

闵行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及专项政策意见和细则

区科委

10

闵行区都市生态农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区农委

11

闵行区美丽乡村长效管理政策制定工作计划

区农委

12

闵行区公共自行车项目第三轮发展工作计划

区交通委

13

闵行区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

区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