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府发〔2018〕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有关单位: 《2018年闵行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年度事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积极落实推进,并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明确责任 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是区政府依法履行政府职能、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决定,各承办部门要高度重视,坚持科学、民主、合法的原则,认真对照《闵行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闵府发[2017]19号),按照“一事项一方案”要求,制定工作计划,落实推进事宜。 二、认真落实,规范实施 各承办部门在推进中要做到充分论证,分节点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调研、起草与审查工作,严格按照规范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形成决策事项草案,确保程序完备、过程公开、职责明确,在此基础上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三、动态调整,闭环管理 区政府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施动态调整:一是对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通过议案、代表书面意见以及提案等方式提出的决策建议,经区政府相关部门研究后,认为需要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二是根据上级部门临时工作安排或本区实际需要,认为需要调整或新增重大行政决策的。对符合上述两种情况的,相关部门应主动向区政府报备同意,或直接由区政府调整为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区政府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单位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承办部门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规范实施,形成闭环管理。 特此通知
附件:《2018年闵行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2018年3月16日
附件 2018年闵行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共13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