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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新增2019年闵行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年度事项》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年9月4日
闵府发〔2019〕1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将区交通委承办的浦业路建设项目、S4(莘庄立交-金都路)抬升建设项目、区农业农村委承办的制订《闵行区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区规划资源局、区委研究室承办的制订《关于推进闵行区农民相对集中居住的工作方案和<闵行区关于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的政策意见>》列入2019年闵行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请上述承办单位严格遵照《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闵府发〔2017〕19号)要求,按照所规定的时间节点和步骤,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新增2019年闵行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年度事项》
2019年9月2日
附件 新增2019年闵行区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年度事项 (共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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