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闵行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年3月31日
闵府发〔2022〕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 为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闵行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2022年闵行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积极落实推进,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闭环管理 决策承办部门要严格按照《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及四项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闵府发〔2020〕18号)等相关规定,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谋划,落实责任分工, 把握时间节点,完善实施方案,有序部署推进,形成工作闭环。 二、规范决策程序,抓好贯彻落实 决策承办部门要坚持科学、民主、合法的原则,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五大法定决策程序,落实决策执行过程报告、决策后 评估等工作要求,完善决策草案,推进决策事项实施。未严格履行决策程序的事项,不得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严格督导检查,实施动态调整 区政府决策事项目录实施动态调整制度,确需对目录内决策事项进行调整或新增决策事项的,按照《闵行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办理。区政府办公室要对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开展全流程的指导与监督。各单位承办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工作情况以及本单位年度决策目录制定公布、网上报备等情况,将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范围。 特此通知。
附件:2022年闵行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2年3月31日 附件 2022年闵行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年度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类别 | 承办单位 | 时间安排 | 1 | 制定《闵行区创建“精美小区”,打造品质生活三年行动方案》 | 重要规划 | 区房管局 | 第三季度 | 2 | 制定《闵行区城镇雨水排水规划(2021-2035年)》 | 重要规划 | 区水务局 | 第一季度 | 3 | 制定《闵行区污水处理系统及污泥处理处置规划(2021-2035年)》 | 重要规划 | 区水务局 | 第一季度 | 4 | 制定《闵行区水利规划(2021-2035)》 | 重要规划 | 区水务局 | 第四季度 | 5 | 编修《闵行区农村公路建设规划(2018-2022年)》 | 重要规划 | 区交通委 | 第二季度 | 6 | 关于闵行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 重要计划 | 区发改委 | 第四季度 | 7 | 制定《2022年度闵行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 重要计划 | 区规划资源局 | 第二季度 | 8 | 编制2023年度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 | 重大公共措施 | 区发改委 | 第四季度 | 9 | 制定辖区内区域性客运出租车运价调整方案 | 重大公共措施 | 区发改委 | 第四季度 | 10 | 制定辖区内外环线以内试点区域以及外环线以外部分(公益性)公共机动车停车 场所机动车停放收费调整方案 | 重大公共措施 | 区发改委 | 第四季度 | 11 | 制定民办非营利中小学学历教育的学费、住宿费调整方案 | 重大公共措施 | 区发改委 | 第三季度 | 12 | 制定区级保基本养老机构床位费、护理费调整方案 | 重大公共措施 | 区发改委 | 第四季度 | 13 | 制定《闵行区减污降碳实施意见》 | 重大公共措施 | 区生态环境局 | 第三季度 | 14 | 制定《闵行区支持打造虹桥国际中央法务区的政策意见》 | 规范性文件 | 区司法局 | 第二季度 | 15 | 制定《闵行区关于推动质量提升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 | 规范性文件 | 区市场局 | 第二季度 | 16 | 制定《闵行区老旧公房小区物业共建活动实施意见》 | 规范性文件 | 区房管局 | 第二季度 | 17 | 制定2022年度闵行区政府投资项目和资金安排调整计划 | 投资项目计划 | 区发改委 | 第三季度 | 18 | 制定2023年度闵行区政府投资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 | 投资项目计划 | 区发改委 | 第四季度 | 19 | 推进闵行区公共视频联网及赋能升级项目(有关公共服务的重大措施) | 重大建设项目 | 区公安分局 | 第三季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