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关事业单位、职能部门、镇级公司: 为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及四项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闵府发〔2020〕18号)、《虹桥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闵虹府〔2021〕6号)等相关规定,经会议审议通过,现将《2024年虹桥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积极落实推进。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决策管理 决策承办部门要严格按照《虹桥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闵虹府〔2021〕5号)、《虹桥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闵虹府〔2021〕6号)等相关规定,加强对决策事项的组织领导,完善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做好统筹谋划,确保目录内的决策事项有序推进。 二、规范决策程序,抓好贯彻落实 决策承办部门要按照“一事项一方案”“一事项一推进”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决策事项工作流程,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法定决策程序,保障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三、坚持动态调整,严格指导监督 镇决策事项目录实施动态调整制度,确需对目录内决策事项进行调整或者新增决策事项的,按照《虹桥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办理。镇党政办要对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开展全流程的指导和监督,决策承办部门要加强决策事项执行情况的检查评估,切实提升镇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虹桥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闵行区虹桥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9日
附件: 2024年虹桥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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