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莘管发〔2024〕9号 各办、事业单位,各部、直属公司: 为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闵行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莘庄工业区管委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闭环管理 严格按照《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及四项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闵府发〔2020〕18号)等相关规定,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谋划,落实责任分工, 把握时间节点,完善实施方案,有序部署推进,形成工作闭环。 二、规范决策程序,抓好贯彻落实 坚持科学、民主、合法的原则,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五大法定决策程序,落实决策执行过程报告、决策后评估等工作要求,完善决策草案,推进决策事项实施。未严格履行决策程序的事项,不得提请主任办公会审议。 三、严格督导检查,实施动态调整 实施动态调整制度,确需对目录内决策事项进行调整或新增决策事项的,按照《闵行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办理。莘庄工业区党政办对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开展全流程的指导与监督。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莘庄工业区管委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