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各居(村)委会: 为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及四项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闵府发【2020】18号)、《莘庄镇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闵莘府【2018】发字2号)、《莘庄镇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闵莘府【2020】发字9号)等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莘庄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积极推进落实。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闭环管理 决策承办部门要严格按照《莘庄镇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闵莘府【2018】发字2号)、《莘庄镇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闵莘府【2020】发字9号)等相关规定,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谋划,落实责任分工, 把握时间节点,完善实施方案,有序部署推进,形成工作闭环。 二、规范决策程序,抓好贯彻落实 决策承办部门要坚持科学、民主、合法的原则,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五大法定决策程序,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未严格履行决策程序的事项,不得提请镇长办公会议审议。 三、严格督导检查,实施动态调整 镇政府决策事项目录实施动态调整制度,确需对目录内决策事项进行调整或新增决策事项的,由承办部门认真研究论证,主动向党政办进行报备,或者直接由目录管理小组报镇政府审核同意后,列入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莘庄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年度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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