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3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闵行区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促进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高效率服务”为目标,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在守住环境安全和质量底线的同时,努力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审批和管理体系,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和企业获得感,营造良好区域营商环境。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2023年,区生态环境局纳入清单管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共9项,分别为“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排污许可”“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延长危险废物贮存期限审批”“放射性核素排放许可”“辐射安全许可”“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事项均接入上海“一网通办”平台,并入驻至闵行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 本年度,共完成各类事项“全程网办”803件,其中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276件,排污许可332件,辐射安全许可195件。依托信息技术支撑,审批事项实现“不见面办理”,免除纸质材料递交,切实推动事项全程网办,助力证照办理“零跑腿”,实现事项办理结果电子化,切实提升审批效能,有效提高办事体验。 不断推动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扩大环评告知承诺实施范围。做到可告知承诺尽告知承诺,符合条件的报告表环评审批时限由法定30日缩短1日,实现建设单位即申请即办,批复报告立等可取。今年以来,累计实施告知承诺项目89个,占项目总数三分之一,有效缩减了审批时限,提高了审批效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一)建设项目环评批后监管 2023年,区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上海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采取随机抽查方法,对纳入监管范围的建设项目开展环评批后监督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建设单位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在项目设计、施工、验收、投入生产或使用中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及各项环境管理规定情况,严厉打击环评未批先建、久拖不验违法行为。2023年,共计开展建设项目环评批后监管127家次。 (二)辐射安全许可监督管理 2023年,区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国家及本市有关辐射安全监管要求,强化审批前的现场检查,对首次申请、重新申请、延续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或注销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单位开展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辐射工作人员的培训及持证情况等,帮助企业提高辐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确保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落到实处,有效防范辐射事故风险。 (三)排污许可证后专项执法检查 2023年,区生态环境局严格按照《上海市固定污染源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开展排污许可证后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排污许可证中载明信息是否与现场一致,许可证中规定的许可事项是否严格实施、管理要求是否严格落实等,确保企业持证排污和按证排污,严厉打击无证排污和弄虚作假的违法犯罪行为。2023年,共计开展排污许可证后专项执法检查443家次。 四、改革创新情况 创新环评与排污许可衔接方式,成功试点“二证合一”审批。全面落实《关于开展排污许可制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衔接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从“深化两证合一”“优化变更形式”等一系列改革举措入手,深入探索两项制度的有机衔接融合方式和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企业“能办尽办”,重点推进医药、涂料、食品等常见行业办理和落实,全年累计完成桃李食品等9家企业审批和发证,成功试点环评与排污许可并联申报、并联审批,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降低企业行政成本,助力社会经济发展。 优化核与辐射行政审批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对标先进”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指南,提升申请便捷性和审批高效性。跨前指导辐射类建设项目合理选址、规范编制、高效报审,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继续依托技术支持单位对重点建设项目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及辐射安全许可证前审评开展技术辅助,把好重点项目安全关。推进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与辐射安全许可联动办理,进一步减少办理时限,在环评阶段即提前介入,做到早知晓、早服务、早审批,有效提高辐射安全许办事效能,群面提升办事群众办事感受度。 大力推行智慧监管。持续推进重点排污企业自动监控工作。依托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对企业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扬尘等自动监测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和实时监督,让企业时刻保持不能违法排污的警惕性、推动自觉守法成为新常态。坚持“非现场”远程检查模式与科技执法手段创新双轮驱动,提升智慧监管水平。开展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核心,以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等相关信息平台为依托的远程监管。综合运用走航监测、无人机飞检、便携式检测仪等科技设备精准发现问题和溯源污染物。 五、监督纠正情况 2023年,我局在行政许可事项办理中,未收到“差评”评价,未收到企业群众投诉,行政相对人满意度提升。无涉及行政许可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发生。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扩大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事项,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核技术利用分级分类管理,对低风险类核技术利用单位,探索实行告知承诺审批方式。围绕适用范围、办理流程、格式文本、法律责任等相关内容,进一步研究辐射安全许可告知承诺实施方式,明确后续监管要求及重点。通过实施辐射安全许可证告知承诺,推进基层医疗部门放射诊疗设备早谋划、早落实,进一步优化区域营商环境,保障人民的健康需求。
闵行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