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漕河泾颛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受理号:20230517263204)《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规划资源验收申请表》(沪闵建(2021)FA310112202100851号)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检查,该项目已完成了地质资料汇交(汇交凭证编号:沪地资凭(2021)1258号 )。经审核申请验收事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本工程建设项目符合竣工规划验收要求。 2、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通知》(国发〔2008〕3号)等要求,本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土地检查核验要求。 3、根据《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上海市档案条例》的规定,该项目还未全面完成档案报送,《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档案审查意见单》附后。你单位应按照《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档案限时办理归档承诺书》履行承诺,逾期不履行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准予核发上海漕河泾颛桥科技绿洲工业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工程)《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规划资源验收合格证》。
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3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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