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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闵行区浦锦街道新浦河、近浦河水系沟通 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年3月25日


       上海市闵行区水务局:
       你(单位)填报的20240320124022《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沪闵规划资源选预〔2023〕89号文核定(沪闵书(2023)BA310112202300891)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为确保河道与道路衔接,你单位申请对已批规土意见书进行变更。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土地、建设管理等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
       项目用地面积调整后为82383.6平方米,其中水域57515.7平方米,防汛通道24867.9平方米。
       本次变更仅限上述内容,具体见附图,建设单位取得本变更决定后应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