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闵民社登〔2025〕0142号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上海闵行区七宝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申请,已于2025年8月27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由李柏华变更为马璐。
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上海市闵行区社会组织管理局)2025年0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