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闵民社登〔2025〕0158号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上海闵行区吴泾镇敬老院: 你单位提出变更法定代表人、业务范围的申请,已于2025年9月30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由周靓变更为蒋洪涛;业务范围由机构养老业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变更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
当前位置: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