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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年9月1日

沪闵民社登2025〕0143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上海闵行区古美敬老院:

你单位提出变更业务范围的申请,已于2025年8月29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业务范围由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变更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
(上海市闵行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5年0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