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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社会团体变更登记决定书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日

上海市闵行区工商联虹桥商务区商会:

你单位提出变更住所的申请,已于2024年11月22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住所由申长路668号502室变更为申武路109号虹桥丽宝广场T3号楼406-3单元。



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
(上海市闵行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