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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年1月2日
上海闵行区同星关爱服务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业务范围的申请,已于2024年12月30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业务范围由 为自闭症人群及家庭提供关怀、帮扶、评估和康复指导服务,开展相关康复指导讲座,承接政府委托的相关公益服务项目。 (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变更为为发育障碍、精神障碍人群及家庭提供评估、咨询、康复、帮扶、讲座服务;相关项目和技术的研发;承接政府相关公益服务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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