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年1月2日
上海闵行区紫江敬老院:
你单位提出变更业务范围的申请,已于2024年12月31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业务范围由生活照料、日常护理、精神慰藉、医疗保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变更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 (上海市闵行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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