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闵民社登〔2025〕0162号 准予社会团体注销登记决定书 上海市闵行区统计学会: 你单位提出注销登记的申请,已于2025年10月17日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准予上海市闵行区统计学会注销登记。 接到本决定书后,不得再以上海市闵行区统计学会的名义开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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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社会团体注销登记决定书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