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4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委深入贯彻落实市区两级“放管服”改革要求,以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能为核心,全面推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本年度我委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共计实施行政许可事项23项。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2024年我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修订情况,针对市农业农村委、区审改办、区“一网通办”推进办反馈问题和工作要求,及时动态调整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确保信息准确。全年共计实施行政许可23项,均不收取费用,受理并准予许可1174件,按期办结率100%。其中当场办结1129件,实施告知承诺14件。 根据深化《“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相关工作要求,着力加强政务服务,提升企业办事效率。2024年我委窗口网上受理行政许可358件,全程网办率100%。2024年我委严格按照信用“双公示”和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将行政许可相关数据报送至区信用平台和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及时将行政许可证照归集上传市农业农村委网上办事系统,便于申请人于随申办进行“亮证”查询。 (一)农业生产资料相关行政许可 2024年,我委共受理并办结农业植物产品调运检疫证书核发5件、农业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33件、农药经营许可6件、农药广告审查6件、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56件、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218件。 (二)水生野生动物、水产养殖加工相关行政许可 2024年,我委受理水域滩涂养殖证申请5件,申请材料经书面审查、实地核查及政府网公示后,核发水域滩涂养殖证5张。 (三)生鲜乳行业、动物诊疗行业、动物及动物产品等相关行政许可 2024年,我委共签发动物检疫合格证明778张、动物诊疗许可44件(核发31件、变更8件、注销5件)、生鲜乳准运许可16件(核发14件、注销2件)、兽药经营许可证7件。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一)农业生产资料相关经营监管 加强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及植物检疫批后监管。2024年度我委对种苗基地和种子等农资市场共开展专项检查61家次,抽检农药样品13个,对1起不合格农药产品进行立案查处;开展农药经营许可实地核查7家次;对辖区内兽药经营企业开展专项检查,抽检兽药饲料12批次,均合格;规范农机牌证管理,对全区152台拖拉机,32台联合收割机,61台插秧机和植保机等实行全覆盖年检;对3个南繁水稻种子样品进行检疫,结果均为阴性;开展扶桑绵粉蚧、茄果类、瓜类检疫性病害专项调查36家次,开具植物检疫调运证书2份、产地检疫证书26份。 开展《种子法》《种子管理条例》等宣贯,与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签订规范经营承诺书。组织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农药管理条例》专题培训,并发放告知书。开展3·15农资打假暨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指导全区20家重大植物疫情阻截带监测点定期上报监测数据,做好红火蚁专项调查及防控。与农机驾驶员签订《农机安全生产承诺书》207份。开展2024年区级农机安全大培训。组织全区农机手开展驾驶操作技能竞赛。联合市执法总队开展2024年上海市6·16农机安全咨询日活动。建立区农机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举行“依法护农 共筑平安”2024年度上海市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切实履行“谁审批谁监管”主体责任。 (二)水生野生动物、水产养殖加工监管 我委针对监管对象,每季度开展水产养殖用投入品和安全检查专项行动,重点查看货品来源、投入品使用、生产销售记录以及相关农事操作信息等内容。2024年度共检查养殖场69家次,对1起不合格水产养殖产品进行立案查处。结合我委执法改革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对辖区水产品质量安全养殖环节进行监管,对发现养殖者使用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白名单以外投入品的,依法查处,一查到底。 (三)生鲜乳行业、动物诊疗行业、动物及动物产品等监管 我委对办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市民现场查证验物,对宠物实行现场检疫,并签署承诺告知书,2024年度共计签署承诺告知书778份;对全区兽药经营企业进行一年两次全覆盖常规检查和不定期的随机检查,共检查7家次。对生鲜乳收购站及运输车辆企业发放告知书16份并签订了承诺书。 加强动物诊疗机构执法检查力度,每季度开展动物诊疗机构量化评级工作,提醒和督促企业规范开展动物诊疗行为;积极处理群众举报,对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整改后仍不到位的企业进行处罚;增强企业管理意识,日常执法检查中指导动物诊疗机构规范兽药采购、入库、登记及使用行为;召开动物诊疗机构负责人线上视频会议,对处方签规范使用及兽药采购、使用等方面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动物诊疗行业规范水平。 四、改革创新情况 一是探索“一业一证”行政许可改革事项。为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效率,根据关于印发《深化拓展“一业一证”改革工作指引》的通知(闵审改办发〔2024〕3号)文件精神,我委对宠物医院和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两个经营业态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和优化,减少了不必要的审批环节和材料要求。在区审改办指导下,制定改革方案和《“一业一证”业态梳理表》,开发智能导引、一表申报等网上申办系统。对于宠物医院和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两个涉及多部门监管的经营业态,通过协同推进“一业一证”改革,解决监管空白、监管不到位以及多头监管、重复监管等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二是严格落实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做好“告知承诺”“两个免于提交”工作。根据《上海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方案》,2024年通过告知承诺制共开展行政许可14件,均为动物诊疗许可证审批项目,极大缩短了办证时间,刺激宠物经济积极性,优化了地区营商环境。 五、监督纠正情况 我委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巡视巡察为契机,做实党风廉政建设清单化管理,探索建立行政许可相关制度执行监督、考核和追责机制。 在内部监督方面,定期对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到位。同时,加强对行政许可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于9月开展“大练兵大培训”活动,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在外部监督方面,积极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完善投诉举报渠道、开展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针对群众反映行政许可办理中遇到的问题和诉求,我委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反馈结果。 全年未收到涉及本单位行政许可事项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我委在行政许可实施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流程仍需进一步优化;监管手段和技术水平有待提升;群众对行政许可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度仍需提高。 针对上述问题,我委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区审改办指导下进一步优化行政许可审批流程和服务方式;二是加强监管技术创新和应用,通过运用人工智能赋能行政许可审批监管工作,提升批后日常监管工作效率和精准度;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涉农行政许可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度;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行政许可审批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
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