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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设立上海赫普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1日

 

贺善斐、陆小华:

你们关于设立“上海赫普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

上海市教育评估协会依法对拟设立培训公司进行了设置评估,认为基本具备设置条件。根据民办培训机构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和上海市教育评估协会的评估结论,经研究,同意设立“上海赫普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希望你公司在办学中加强管理,依法诚信办学。

特此批复。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20201019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送:莘庄工业区、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税务局闵行分局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01019日印发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