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同意设立上海蒲公英管悦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23日

刘占一、朱记训:

你们提交的申请设立“上海蒲公英管悦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相关材料收悉。

根据《上海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立与管理实施办法》(沪教委规〔2022〕1号)、《上海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沪文旅规〔2024〕2号)的要求,由区文化和旅游局会同区教育局审核后,同意设立上海蒲公英管悦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办学内容:文化艺术类培训。培训项目:长笛、双簧管、单簧管、萨克斯、大管、圆号、小号、长号、次中音号、大号、小提琴、大提琴、小军鼓、定音鼓及打击乐器、少儿歌唱、钢琴。招生对象:学龄前儿童、小学生、初中生、普通高中学生。培训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罗锦路69号-4号2层201室、202室。

希望你公司加强内部管理,依法诚信办学,为闵行校外教育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特此批复。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2026年10月21日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