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同意上海闵行区未来业余培训学校变更举办者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9年1月3日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文件

闵教字〔2018213

 

上海闵行区未来业余培训学校:

你校关于举办者变更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上海市闵行区教育评估事务所受托对你校变更申请开展了评估,评估结论为“基本符合变更的规定要求”。根据民办教育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上海市闵行区教育评估事务所的评估结论,经研究,同意你校举办者由上海伟来商贸有限公司变更为施长华、徐永金。

希望新任举办者加强对学校的内部管理,及时到闵行区社会团体管理局办理举办者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20181229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送: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上海市税务局闵行分局、上海伟来商贸有限公司、施长华、徐永金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81229日印发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