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文件 闵教字〔2019〕16号 上海闵行区林冰舞蹈专修学校: 你校关于校名及办学形式、办学内容变更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上海市教育评估协会依法对项目变更申报材料进行了评估,认为基本具备变更条件。根据民办培训机构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和上海市教育评估协会的评估结论,经研究,同意你校校名由上海闵行区林冰舞蹈专修学校变更为上海闵行区林冰舞蹈文化艺术专修学校,办学形式、办学内容由中等及中等以下非学历业余教育(艺术类)变更为中等及中等以下非学历全日制、寄宿制、业余制教育(艺术类、文化类)。 希望你们在办学中加强管理,依法诚信办学,并及时到闵行区民政局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2019年2月27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送:梅陇镇、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上海市税务局闵行分局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2月2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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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上海闵行区林冰舞蹈专修学校校名及相关项目变更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