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文件 闵教字〔2019〕104号
周玮: 你关于设立“上海闵行骅虹教育培训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 上海市教育评估协会依法对拟设立培训公司进行了设置评估,认为基本具备设置条件。根据民办培训机构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和上海市教育评估协会的评估结论,经研究,同意设立“上海闵行骅虹教育培训有限责任公司”。 希望你们在办学中加强管理,依法诚信办学。 特此批复。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2019年6月14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送:华漕镇、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税务局闵行分局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6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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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设立上海闵行骅虹教育培训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