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市闵行虹桥语言文化专修学校变更举办者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2年5月31日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文件 闵教字[2012]66号 上海市闵行虹桥语言文化专修学校: 你校关于举办者变更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评估事务所受托对你校进行了举办者变更评估,评估结论为“基本符合举办者变更的规定要求”。根据民办教育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上海市闵行区教育评估事务所作出的评估结论,经研究,同意上海市闵行虹桥语言文化专修学校举办者由上海日新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变更为恽昭世、王嘉兰、汪有花、周大来。 希望新任举办者加强对学校的内部管理,及时向闵行区社会团体管理局办理举办者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二○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主 题 词:社会力量 非学历学校 举办者 变更 批复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 送: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上海市税务局闵行分局、 上海市闵行区物价局,恽昭世、王嘉兰、汪有花、周大来、上海日新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办公室 (共印1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