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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筹设上海闵行区民办新春幼儿园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0年8月31日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文件

闵教字[2010]108号

王保禄、魏培宣:
      你们送交的关于申办民办三级幼儿园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已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上海市教委有关筹设民办幼儿园的审批要求,我局对你们拟办民办三级幼儿园的可行性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幼儿园申办指导思想符合国家教育方针,符合我国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方向,办园目标明确。
      2、举办者资格证明、资信证明、筹设材料合法。
      3、拟办幼儿园园名为“上海闵行区民办新春幼儿园”。园舍地址:颛桥镇新春路153号,由你们向上海金仕电器有限公司租赁,租赁截止期限至2019年5月31日。
      4、拟办幼儿园的办园性质为民办幼儿园,办园类型为全日制,招收外来农民工同住的3至6岁学前子女。
      5、拟办幼儿园总投资约8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金为40万元人民币。
      综合上述意见,我局同意你们共同出资筹设“上海闵行区民办新春幼儿园”。
      特此批复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教育  民办  幼儿园  筹设  批复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基教处、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闵行分局、闵行区妇幼保健院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8月31日印发                                     (共印1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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