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正式设立上海闵行区民办莲花幼儿园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2年7月17日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文件 闵教字[2012]97号 吴华招、龚晓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八十号、上海市人民政府第23号令,以及我区梅陇镇人民政府的推荐函,我局委托上海市闵行区教育评估事务所对你们在我区举办“上海闵行区民办莲花幼儿园”的设置申请和设园的筹备情况进行了评估,根据评估意见和审核结果,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们正式设立“上海闵行区民办莲花幼儿园”。办园性质为民办幼儿园,幼儿园暂定为三级,一年后正式评估定级。办园类型为全日制,招收外来农民工同住的3至6岁学前子女。 二、你们要认真按照民办幼儿园的申办程序,履行一切登记注册、办证、收费备案等手续。 三、幼儿园必须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幼儿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办好幼儿园。 特此此复。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二○一二年七月六日 主 题 词:民办 幼儿园 设立 批复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 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上海市闵行区物价局、上海市闵行区卫生局、上海市税务局闵行分局、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闵行分局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7月6日印发 (共印12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