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文件 闵教字〔2016〕10号 上海信男教育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你们送交的关于申办民办职业学校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已收悉。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上海市职业教育条例》、《中等职业学校或者初等职业学校(职业班)设置标准》以及上海市教委有关筹设民办职业学校的审批要求,我局对你们拟办民办职业学校的可行性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一、职业学校申办指导思想符合国家教育方针,符合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方向,办学目标明确。 二、举办者资格证明、资信证明、筹设材料合法。 三、拟办职业学校校名为“上海闵行区浦江职业学校”。校舍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浦航路37号,占地60亩,建筑面积14000平方米,拥有250米运动场地,配用1450平方米的室内体育馆、1050平方米学术食堂,教学设施设备齐全,符合办学标准要求。 四、拟办职业学校的办学性质为民办职业学校,办学类型为全日制,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或有同等学历者。 我局认为你们基本具备筹设条件。希望在筹设中继续努力,满足以下要求。 一、拟办职业学校需有与所设专业相适应的校内实训基地和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能够满足学生实习、实训需要。 二、拟办职业学校需有符合我区社会经济建设所需要的专业,有明确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以及相适应的课程标准和教材。具有必要的教育教学和管理等工作机构,有与学校办学规模相适应的专任教师队伍,兼职教师、双师型教师比例适当。 三、拟办职业学校总投入约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开办资金为200万元人民币。 综合上述意见,同意自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起,上海信男教育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可开始进行“上海闵行区浦江职业学校”筹设工作,希望你们能规范做好筹设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2016年1月28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闵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闵行分局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办公室2016年1月2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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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筹设上海闵行区浦江职业学校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