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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上海市闵行英华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终止办学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6年5月11日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文件

闵教字〔2016〕106号


上海市闵行英华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

  你中心关于终止办学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审核你中心提交的董事会决议、清算审计报告等材料,经研究,同意“上海市闵行英华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终止办学。

希望你中心在收到批复后,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终止办学的其他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2016年5月11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送: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上海市税务局闵行分局、上海市闵行区物价局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办公室2016年5月11日印发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