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设立“上海市闵行区星之韵文化艺术进修学校”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1年3月31日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文件 闵教字[2011]32号 上海艺训文化传播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上海市闵行区星之韵文化艺术进修学校”的申请及申报材料收悉。上海市闵行区教育评估事务所受托对拟设立学校进行了评估,认为基本具备设置条件。根据民办非学历教育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和上海市闵行区教育评估事务所的评估结论,经研究,同意“上海市闵行区星之韵文化艺术进修学校”正式设立。望在办学中加强管理,依法诚信办学。 特此批复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主 题 词:教育 设立 学校 批复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 送: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上海市税务局闵行分局、 上海市闵行区物价局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3月30日印发 (共印6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