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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设立“上海市闵行区星之韵文化艺术进修学校”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1年3月31日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文件

闵教字[2011]32

 

 

上海艺训文化传播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上海市闵行区星之韵文化艺术进修学校”的申请及申报材料收悉。上海市闵行区教育评估事务所受托对拟设立学校进行了评估,认为基本具备设置条件。根据民办非学历教育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和上海市闵行区教育评估事务所的评估结论,经研究,同意“上海市闵行区星之韵文化艺术进修学校”正式设立。望在办学中加强管理,依法诚信办学。

特此批复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主 题 词:教育  设立  学校  批复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送: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上海市税务局闵行分局、

上海市闵行区物价局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1330日印发

                                            (共印6份)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