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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上海市闵行区吴泾社区学校”终止办学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1年5月4日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文件

闵教字[2011]47

 

上海市闵行区吴泾社区学校:

你校关于终止办学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你校的财务清算、财务审计报告和吴泾镇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核销和划拨固定资产等的批复》﹝吴集(20113号﹞,并根据民办教育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上海市闵行区吴泾社区学校终止办学。

希望你们在收到批复即日起一个月内,办理好终止办学的其他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主 题 词:教育  吴泾社区学校  终止办学  批复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送: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上海市税务局闵行分局、

上海市闵行区物价局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1426日印发


                                             (共印6份)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