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市闵行区吴泾社区学校”终止办学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1年5月4日
闵教字[2011]47号 上海市闵行区吴泾社区学校: 你校关于终止办学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你校的财务清算、财务审计报告和吴泾镇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核销和划拨固定资产等的批复》﹝吴集(2011)3号﹞,并根据民办教育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上海市闵行区吴泾社区学校终止办学。 希望你们在收到批复即日起一个月内,办理好终止办学的其他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主 题 词:教育 吴泾社区学校 终止办学 批复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 送: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上海市税务局闵行分局、 上海市闵行区物价局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4月26日印发 (共印6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