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文件 闵教字〔2016〕143号 上海市闵行区私立艺轩业余学校: 你校关于举办者变更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上海市闵行区教育评估事务所受托对你校进行了举办者变更评估,评估结论为“基本符合举办者变更的规定要求”。根据民办教育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上海市闵行区教育评估事务所的评估结论,经研究,同意上海市闵行区私立艺轩业余学校举办者由沈绍寅、沈建新变更为周芳、韩天婷。 希望新任举办者加强对学校的内部管理,及时向闵行区社会团体管理局办理举办者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2016年9月14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送: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上海市税务局闵行分局、 上海市闵行区物价局、沈绍寅、沈建新、周芳、韩天婷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办公室2016年9月1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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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上海市闵行区私立艺轩业余学校变更举办者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