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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正式设立上海闵行区民办新春幼儿园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1年4月13日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文件

闵教字[201140

 

王保禄、魏培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八十号、上海市人民政府第23号令,以及颛桥镇人民政府的推荐函,我局委托上海市闵行区教育评估事务所对你们在我区举办“上海闵行区民办新春幼儿园”的设置申请和设园的筹备情况进行了评估,根据评估意见和审核结果,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们正式设立“上海闵行区民办新春幼儿园”。办园性质为民办幼儿园,幼儿园暂定为三级,一年后正式评估定级。办园类型为全日制,招收外来农民工同住的36岁学前子女。

二、你们要认真按照民办幼儿园的申办程序,履行一切登记注册、办证、收费备案等手续。

 

 

三、幼儿园必须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幼儿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办好幼儿园。

此复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二○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主 题 词:教育  民办  幼儿园  设立  批复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上海市

闵行区物价局、上海市闵行区卫生局、上海市税务

局闵行分局、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闵行分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1411日印发

                                         (共印1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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