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闵行区阶梯吉美幼儿园举办者变更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3年8月6日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文件 闵教字[2013]98号 上海闵行区阶梯吉美幼儿园: 你园交送的“关于上海闵行区阶梯吉美幼儿园举办者变更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本次举办者变更未涉及理事长、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依据上海市闵行区教育评估所对你园举办者变更所作出的评估报告,经审核,同意上海闵行区阶梯吉美幼儿园的举办者由北京阶梯你和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毓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希望你们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幼儿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继续办好幼儿园。 特此批复。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二○ 主 题 词:民办幼儿园 举办者 变更 批复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 送: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办公室 (共印8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