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文件
闵教字〔2016〕168号
徐良根、刘仁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八十号、上海市人民政府第23号令,以及吴泾镇人民政府的推荐函,我局委托上海市闵行区教育评估事务所对你们在我区举办“上海闵行区民办吴泾花朵幼儿园”的设置申请和设园的筹备情况进行了评估,根据评估意见和审核结果,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们正式设立“上海闵行区民办吴泾花朵幼儿园”。办园性质为民办幼儿园,一年后进行办学质量评估。办园类型为全日制,招收外来农民工同住的3至6岁学前子女。
二、你们要认真按照民办幼儿园的申办程序,履行一切登记注册、办证、收费备案等手续。
三、幼儿园必须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幼儿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办好幼儿园。
此复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2016年11月8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上海市闵行区物价
局、上海市税务局闵行分局、上海市闵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
员会、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办公室2016年11月9日印发